四川养殖场拆迁征收补偿标准强拆损失价值评估养殖场附属设施评估
近年来,很多农户都在农村地区建起了养殖场,发展起了养殖业,但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因建设房屋、高铁、高速公路等需要,很多田地等开始征收拆迁,其中也有养殖场征收拆迁的情况。此外,由于我国对环境的重视,很多禁养区的养殖场也都面临着拆迁。
农村养殖场拆迁关系养殖户重大利益,因此这时相关部门会给予养殖场主人一定的补偿款。而补偿款的多少往往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一方面需要根据各项政策来确定补偿标准;另一方面,还需要事前进行评估,通过评估来进一步的确认。
1、土地补偿
土地补偿是针对养殖场占地的补偿。占地补偿的标准和普通耕地补偿的标准相同,一般在几万元左右一亩。值得注意的是,养殖场的土地,如果是养殖户自己的土地,并办理了相关手续,那这个补偿应该归养殖者本人所有。但如果养殖户是租用的土地,那土地补偿应该归原土地承包者所有(有相关协议合同的除外)。
2、地上附着物补偿
养殖场拆迁中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包括相关厂房、养殖设施、养殖工具、相关的附属设施、包括用电、用水和环评等的处理设施,都属于补偿范围,而且是不可移动补偿。对于这部分补偿,一般需要与拆迁方协商、评估确定。
其中还包括牛、羊等动物的相关情况来评估确定。这一项补偿需要考虑养殖的畜禽类数量,按照实际存栏禽畜的种类、数量和大小进行补偿。
3、厂房补偿
如果建设的厂房没有改变土地的用途,比如是在养殖用地或者设施农用地上建设的厂房,并办理了环评等相关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养殖场来进行评估,并且按照当地的补偿标准给予合理、公平的补偿。
4、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是指从拆迁开始,到养殖户搬到另一个地方再次恢复生产的时间,因拆迁而造成了养殖场无法持续经营所带来的营业损失补偿。一般是按月支付,总计六个月,这部分补偿一般会要求养殖户提供营业流水、资产负债表等相关资料,具体的补偿金额根据所提供的材料来评估确定。
5、搬迁费
对于养殖场内搬迁的各种设备、动物、生活用品所需的合理费用,均属于搬迁费。养殖户们还会根据养殖场的设备、剩余物料等在搬迁过程中,有可能产生的折旧、损失等进行的赔偿。具体的补偿数额,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一般经双方评估协商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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